新北市政府研擬鬆綁「新北市建設公債及新北市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以利後續發行乙類公債。財政局長陳榮貴指出,主要是中央政府推行永續債,希望地方政府也能配合,因此思考修法讓符合永續債條件的自償性基金也能發行公債,目前先修法,完成後再視市場利率狀況決定發行時機。
陳榮貴表示,過去自治條例當中,新北市能夠發行公債的部分只有公務預算以及償債基金,但由於新北市府並沒有償債基金,所以範圍被限縮在只剩公務預算,而中央持續推動永續債,也希望地方政府配合,所以才會先從自治條例的修法著手。
陳榮貴解釋,各縣市盤點能夠符合永續債定義的項目,大概都只有捷運建設以及社會住宅,因為這2個項目符合節能減碳以及社會公益的永續債條件,同時也具備乙類公債的「自償性建設」,未來修法完成後,以此2項目發行公債,市府除獲得資金挹注外,也有助於解能減碳等社會責任的永續經營政策。
陳榮貴表示,目前將自治條例送往議會審議,待修法通過後,會視市場升降息的情況,決定公債發行的時機,因為發行公債是把籌措資金的對象由銀行轉換至投資者,所以市場的利息將會影響市府所需負擔的成本,因此也成為公債發行時間點的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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