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車主將法拉利停在高雄美術館豪宅社區地下室,卻被天花板汙水滴到包膜毀損,他將車輛送修重新包膜後,花了26萬元,加上稅金、保險等損失,許男向該社區求償31萬餘元,法院審理後,認定社區確實應負責任,判賠償包膜費2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姓男子為高雄美術館特區某豪宅屋主,法拉利停在社區地下3樓車位,前年12月間,他卻發現因天花板有漏水,持續滴落含有泥沙的汙水,造成愛車包膜毀損,經送修重新包膜花了26萬元,車輛送修約2個月,和無法使用車輛卻要繳納的稅金等,向大樓管委會求償31萬2783元。
管委會挨告,坦承天花板漏水確實損壞車輛,但指包膜應該只需要更換受損的幾片,不需要全數更換,且包膜就是保護車身,貼模毀損不會導致車身無法使用,即使維修也僅需3至4天。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許男提出法拉利受汙損照片和報價單佐證,依據維修人員說法,該車送修時,全車都有水漬潑散的狀況,起初使用蠟及水漬專用的清潔劑清潔都無效,才建議用更換全車方式處理,且依照潑濺的面積跟方向來看應該是同一事故所致。
法官依照證人說詞,認為該車因天花板漏水所造成的損害,確實有回復原狀必要,判管委會應賠償車主26萬元修復費用,至於稅金、保險費等部分,是車主負擔,與此事件無因果關係,管委會不用負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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