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自111年4月20日起至5月4日止,受理報名資格及身分審查作業,一般組共計127校2,871個系科(組)、學程提供44,637個招生名額,欲報名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統一集體登錄及繳寄資料;非應屆畢業生(含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以個別網路登錄並繳寄資料。

本入學管道另設有「青年儲蓄帳戶組」,提供106學年度起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學生且完成2年或3年計畫之考生報名參加,共計34校216個系科(組)、學程提供282個招生名額,另外也提供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共計13所國立學校247個系科(組)、學程提供377個招生名額。

111學年度起,每位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校系科(組)、學程數為6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甄選入學自111學年度起,改由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須於報名資格及身分審查期限內,至網站報名資格登錄系統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委員會,方得於本招生「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及「第二階段報名含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逾期或未勾選同意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通過資格審查之考生,於111年5月20日起至5月27日進行第一階段報名,每名考生至多報名6個校系科(組)、學程,通過第一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篩選後,即可符合該校系科(組)、學程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資格。

考生在第一階段報名選擇校系科(組)、學程時,可先透過招生簡章,了解校系科(組)、學程第二階段甄試時間。為提供更友善之應考服務,離島考生可辦理視訊面試,得於第一階段報名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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