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政部統計資料,我國65歲以上高齡人口,2020年底有379萬多人,與29年前(1990年)的126萬多人相較,增加了三倍,顯示我國高齡化的情形,有愈來愈快速的趨勢。

雷仲達指出,大部分個人金融資產會為高齡者所擁有,與我國國情相近的日本,2015年金融資產有22%為75歲以上高齡者持有,隨著此年齡層的人口數量以及占全人口的比例增加,預估2030年金融資產持有比將超過30%,且75歲以上高齡者所占之比率也將會更高,就是「金融資產持有者高齡化」。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指出,已經有愈來愈多人,會利用信託來規劃退休後的生活,但仍常見五大迷思。包括:簽約時信託財產要一次交付嗎?若長輩疑似有失智症狀或意識時而清楚時而混亂,可簽訂財產信託契約嗎?信託契約存續期間,如受益人死亡,信託財產應如何處理?信託契約成立後可隨時終止信託契約嗎?如何查信託業者的名單及聯絡方式?

呂蕙容建議,民眾可多運用安養信託,善管自身金融資產,讓金融資產所獲效益可與壽命一樣長。

雷仲達表示,信託是一種極具彈性的管理方式,在老年生活中,每個人生活形態和需求都不一樣,有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有的是單身男性和單身女性;有的有年金收入,有的僅依靠退休金,而信託可依每個人狀況,同時依照退休後的生命週期,就健康期、障礙期及臥床期等的不同需求,量身訂做合適的管理方式,信託可保障高齡的金融資產持有者,透過金融機構的受託專業,讓金融資產得到妥適的管理,降低因管理不善而無法安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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