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嚴峻,傳出新北市中和區某科技公司下令,若有員工染疫影響公司營運,將依損失祭出懲處,甚至「取消年終獎金」,引發爭議;對此新北市勞工局表示,染疫並非員工個人可控制,不應作為懲戒事由,且雇主若任意「砍年終」也違反《勞基法》規定,依法可裁罰2萬至100萬元罰鍰。
新冠疫情衝擊下,不少公司改採居家辦公,但中和區某間科技公司遭員工爆料,公司不僅沒有採取分流上班措施,主管還威脅若有員工確診,進而影響公司營運的話,公司將祭出懲處,還會取消年終獎金。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目前暫時沒接獲該公司員工申訴,但以個案來看,染疫並非員工個人可以控制,不應作為懲戒事由,該科技公司的說法有濫用懲戒權的疑慮。
陳瑞嘉也說,年終獎金屬於「公司年度盈餘」,應給與員工的獎金或紅利,本質上尚仍屬工資,雇主若任意「砍年終」,將違反《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的規定,依法可裁罰2萬至100萬元罰鍰。
陳瑞嘉強調,由於疫情日漸嚴峻,後續將要求勞檢處提醒公司,其作法有違法之嫌,應即時對內修正說法,屆時員工若因染疫遭扣發年終,可運用「勞檢立即GO」提出檢舉,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讓勞工局來幫忙討公道。
市長侯友宜昨受訪時強調,資方這個做法其實很不好,在疫情嚴峻的時刻,資方跟勞方要互相體諒跟包容,尤其資方更應該好好照顧勞方,大家共體時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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