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拜登表示,之前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通話時,雙方都同意遵守「台灣協議」。只是何謂「台灣協議」?從白宮說法、昔日大陸官媒報導和態度,以及台灣官方此次反應,在拜登說清楚、講明白前,台灣協議恐怕是美中台三方各自表述、各取所需。

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引用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3日的聲明內容稱,「我們將維持我們在三個公報、《台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中所陳列的承諾。」雖未正面回應什麼是「台灣協議」,但上述說法仍被解讀成美國官方立場。

路透則認為,目前無法確定拜登說的台灣協議指的是什麼,但極可能是《台灣關係法》,也可能是北京當年為了推動美國建交而提出的和平解決台海兩岸分歧的承諾。

不過,至少從大陸新華社公開報導中,習近平與拜登在9月9日的通話中,壓根沒談到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更不用說,《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在大陸官方眼中,兩者純屬美國國內法規與國會決議,完全是非法、無效的,因此,若說習近平在通話中會同意《台灣關係法》,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去年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回應《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時就直言,其「嚴重違反了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嚴重違反了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粗暴干涉了中國內政,是完全錯誤和非法無效的」。

至於我方當然也得有所表示。在第一時間跟美方確認後,外交部給出的說法則是,美國對台政策不變,將持續依據《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維持對台灣堅若磐石的承諾,乍看之下與上述美方說法相近,但卻少了《美中三公報》的最大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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