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宣布解禁日本核災區食品,縣市政府串聯修嚴自治條例,以禁止核食進入市場,但政院強調與中央公告命令牴觸者無效。對此,國民黨團坦言,地方政府自治條例若被宣告無效,就是食安大門洞開,讓日本核食長驅直入無人可擋。
蔡政府前年宣布解禁萊豬後,2020年12月31日就由行政院宣布,地方自治條例訂有「乙型受體素不能檢出」的規定屬於無效,台北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議會認為,行政院及主管機關衛福部侵害地方自治權,聲請大法官釋憲,憲法法庭受理,將在2月22日進行言詞辯論。本案也涉及日本福島食品開放來台後,地方政府可否另訂檢查標準,引發高度關注。
國民黨揚言串聯黨籍縣市長、地方議會,透過自治條例,訂定比中央更嚴格的標準審核福島5縣市食品,但行政院提前打預防針,準備在衛福部公告生效後,3月1日函告地方政府《食安自治條例》與公告命令牴觸者無效。對此,國民黨團痛批,昔有袁世凱「媚日賣國」,今有蔡英文、柯建銘「民選獨裁」,為一己之私的政治利益出賣全民的健康。
國民黨總召曾銘宗指出,地方政府訂定更嚴格標準,是為確保民眾健康,也符合中央立法意旨,但對於任何法規與中央法令,主關機關有法律解釋權,而民進黨中央執政所以會硬拗稱牴觸無效,但實際上是不違反的,若衛福部等主管機關最後宣告無效,國民黨團不排除提出釋憲,呼籲大法官本於專業良心,做出公平公正符合民意的解釋。
22日憲法法庭辯論的重點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食品的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標準,是否為專屬中央的事項,憲法依據為何?各地方自治團體為保障轄區內的人民健康權及當地產業等,是否可以自行訂定不同標準?
此外,憲法規定,國際貿易政策應由中央立法並執行,如果中央開放進口萊豬,但地方另訂自治條例禁止縣市或直轄市運輸、販售或使用萊豬,是否違背憲法規定,對外是否會構成違反國際法的貿易障礙。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