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財政部來說,未來彰銀有近5成持股由泛公股掌握,除了達成立法院交付的捍衛公股權益任務,彰銀也可以免去經營權之爭的紛擾,可全心發展業務。接手彰銀股權的公股金融機構,也可透過投資彰銀取得穩健的股息收益。
至於台新金在遠離彰銀的是非後,可有更多銀彈用來經營台新人壽,發展台新金新的獲利引擎,加上台新銀行近年發展穩定,客戶和海外布局都有一定規模,和早年必須借助併彰銀來擴大市場,早已不可同日而語,用釋出彰銀持股換台新金更好的明天,是明智且有魄力的決定。
好聚好散是一門藝術,過去的17年中,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有委屈,也因為要對股東負責而揹負很大的壓力,至於財政部也有不得不堅守彰銀經營權的壓力,可以說雙方都不太好過。所幸吳東亮跨出重要一步,有所割捨,提出雙方都能接受的版本,才讓台新彰銀案和平且順利的落幕。
台新彰銀案爭執了17年,財政部和台新金終於在價格等各方面達成共識,一笑泯恩仇,除了展現吳東亮的心境和格局都已更上一層樓,要帶領台新金在放下彰銀案的包袱後走得更遠更久;財政部也不必再陷於官與民鬥的理虧困境,自此也少了一個敵人,多了一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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