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了!政府為吸引外國新創人才,開辦創業家簽證滿7年,但程序冗長,加以疫情申請更不便,因此經濟部最新公告創業家簽證要點修法,將外國人首次申請居留期從1年延長到2年,以避免才剛拿到居留證就快到期。至於屆期後,現行可依實績申請展延2年時間則不變。
為搶國際新創事業人才,國發會2015年針對具創新能力及技術的外國人、港澳人士開辦「創業家簽證」,免受來台投資移民需投資逾600萬元限制,給予來台1年的居留簽證,並可視創業實績申請延長居留。
不過開辦以來,由於外國新創人士申請需由內政部移民署轉給投審會審核資格,相關文件、移轉耗時,往往一送就要半年才能拿到簽證與外僑居留證,可是1年就到期,等於沒多久就要辦理展延,創業人士頗有怨言。
因此經濟部修正《外國人來台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將首次申請居留期間由原本給1年,拉長為2年。至於屆期符合資格者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2年不變。
簽證展延條件有4個,這次未予調整,包括為在台事業1年或3年平均營收達新台幣300萬元以上、其他營運實績能證明對國內經濟發展有貢獻者等,依然要符合至少1個才可。
經濟部投審會表示,創業家簽證主要是吸引國外新創人才來台,但適逢疫情,進來有所不便,一直有在檢討給予延長年限,避免重複辦理居台程序。
經濟部官員說,放寬居留期對發展國內新創絕對有幫助,至於外國人申請就業金卡部分,也會一併檢討鬆綁資格,近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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