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甫剛結束的公投案中,有關是否同意禁止進口含萊克多巴胺之豬肉一案,在同意票數並未超過門檻、但反對票數也未達標之下,最後未能通過成案。但「值得」注意的是,至少有13個縣市的人民以過半票數不同意萊豬進口,早已超過全國縣市總數22個的一半不止。

該案13個反對萊豬進口縣市的人民,其健康權益的主張卻恐因現行中央、地方分治體制大幅倒向中央,以及公投採全國一盤棋的遊戲制度下,所謂的地方自治等同淪作虛設。

其實早有多個地方縣市政府,可能是出於「未雨綢繆」,在進行公投前的去年初,台北、台中、台南及嘉義等縣市訂定更嚴格的食安自治條例,卻一一皆被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函告無效,憤而向司法院提出釋憲申請,目前已進行至言詞辯論流程。

釋憲是否會作出與公投結果相反的解釋?坦白說結果不容樂觀。原因出在於大法官產生方式是總統提名、再經國會同意後任命,且採交錯任期制而非一次全員改選。表面看似經立法院代表民意且非同一屆立委所選出;但擺在眼前的是,目前15位大法官中就有11位大法官是由現任總統蔡英文所提名,像萊豬案如此富含政治性的釋憲案,豈有可能按國民黨近日記者會所對照的—大法官釋字738號電子遊戲場設置距離案—極為單純的民生議題案,進而做出有利憲法地方自治精神的解釋?

該案大法官認為,立法目是要電子遊戲場遠離學校,中央所訂定的50公尺為最低標準,地方自治訂定超過50公尺距離是為社會公益,在未侵犯人民基本權的前提下,訂更嚴格規範並沒有牴觸。

而國民黨在記者會上藉此援引基於釋字738號的精神,食安涉及公共利益,中央標準應該只是最低規範。如按此標準,自當中央尊重地方訂定較中央更為嚴格的食安自治條例才是;但如今的現況是,在民進黨中央執政行政獨大且立法、司法過半的優勢下,根本不存在所謂的保障、尊重「地方自治」精神。

例如:台中市曾經訂定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同樣被中央違反地方制度法第30條「牴觸中央母法則無效」函告無效,轉而又在行政訴訟中敗訴,即便已聲請釋憲進行中,其結果恐怕也只會與反萊豬釋憲案相同下場。

唯一一次釋憲案翻轉公投民意結果的,恰恰是民進黨執政中的同志婚姻權益案。有關「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該案公投結果,以同意765萬票遠高於反對290萬呈現極大差距的反對民意,但又如何?公投後不久所作出的大法法釋憲卻是認為同志婚姻合憲,大法官釋憲結果竟凌駕公投民意,在法理上當然是毫無疑問,但情理上卻很難人民接受,此為憲政制度設計之無奈。

大法官們「不意外的」在同志婚姻案中作出與公投民意結果相反的解釋,箇中原因當然與大法官提名同意制度難脫干係。所謂的司法超越黨派、藍綠只是一種理想;現實環境下,法律本身就是為現任執政者服務的政治工具。

即便如此,仍盼大法官們能在未來的反萊豬、生煤條例釋憲案中,作出與大法官釋字738號電子遊戲場設置距離案—極為單純的民生議題案同一標準的解釋。除了是重重打臉本文不理性的採「訴諸動機」既定立場外,也會讓國人相信憲法法庭「真的會」作出有利國人生命健康而非鞏固執政正當性的判決。如此,讓大法官如解釋同志婚姻故事,再度作出與公投通過意旨相反的解釋又何妨?(作者為自由撰稿者)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

#大法官 #解釋 #公投 #萊豬 #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