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是民進黨「幫派性格」的一次展現,幫「國務機要費案」更一審判決有罪的馬永成、林德訓二人解套,也是要告訴所有民進黨的幕僚,「幫老闆作帳貪污,黨會罩你」。
國務機要費當然不是特別費,監察院糾正案文指出,「若國務機要費為總統之特別費,則這項特別費之金額為其薪水的6到9倍,背離一般首長之比例」。請民進黨告訴大家,全中華民國那一位首長的特別費,是薪水的6倍以上?
因此簡言之,特別費可以想成是給首長的「零用錢」,國務機要費卻是有機密性質的業務費,兩者的本質一開始就不相同;所謂的國務機要費除罪化,說穿了就只有4個字:「合法貪污」。
因此未來民進黨的幕僚,老闆要你們作帳找假發票,就沒有拒絕的理由了,就算東窗事發,未來的民進黨也還是會來「除罪化」。台灣的民主變成「民進黨貪污,民進黨除罪化」,也真的是歷史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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