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台中市民進行老宅外牆及外部環境整建維護,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年度編列800萬預算,補助屋齡達20年以上建物都市更新案的規劃設計及施工經費,如符合條件最高可補助總經費70%;另外,為因應地震災害,今年新增提高建物耐震能力的補助項目。

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台中市許多老舊建築如透過房屋外觀微整形,可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改善居住品質、提高經濟動能。為提升城市競爭力及促進地方發展,該局除每年受理民眾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款外,編列「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預算,民眾反應踴躍,今年再編800萬元續辦。

位於台灣大道1段及平等街口、屋齡30年的長生金融大樓,前年通過都發局審核,獲得300萬立面修繕工程經費補助,去年6月工程完工後,不僅改善原有外牆磁磚剝落等公共安全問題,老屋外牆換新裝後也變得更整齊、美觀,成為中區再生的新景觀之一。

都發局指出,「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補助對象為公寓大廈管理委會、都市更新團體或機構,只要是在台中市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20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屬「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接續達5棟以上」、「3層樓以上雙併式建築物2棟以上」或「6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可針對規畫設計及施工經費提出補助申請,如位於台中市已畫定的優先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者,可不受前述建築物型態的限制。

補助項目包含:1、社區道路綠美化工程;2、騎樓整平或門廊修繕工程;3、無遮簷人行道植栽綠美化、舖面工程、街道家具設施;4、立面修繕工程(含空調與外部管線整理美化、廣告招牌拆除及鐵窗拆除之費用等)。

5、外觀綠美化工程;6、維護公共安全必要之公用設備修繕及更新;7、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8、增設昇降機設備;9、提高建物耐震能力;10、其他經都更審議會審議通過並經都發局核定者。

只要檢具檢具申請函文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向都發局提出申請,經「本府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審查小組」初審通過後,送「台中市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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