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2月6日,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因強震倒塌,共115人不幸罹難,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二審遭判5年,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日證實,林明輝放棄上訴,已入監服刑。

維冠大樓倒塌事故將屆兩年,《中央社》報導,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各依業務過失被判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9萬元,可易服勞役3個月。

台南高分院透露,林明輝去年放棄上訴,已入監服刑,其他4人仍上訴至最高法院。台南地方法院檢查署也證實,林明輝去年9月21日已進入台南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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