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鍾姓男子今年2月間在三重區購買針筒,將自己的精液裝在針筒內,見女子欲搭手扶梯離開捷運菜寮站便尾隨她,鍾男為滿足自己性慾,趁機拿針筒朝女子臀部噴精,女子發現褲子沾有精液,立刻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將鍾男逮捕。新北地院近日依公然猥褻罪,判處鍾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3歲鍾男今年2月10日在三重某藥局購買針筒填精後,當天下午4時許持針筒徘徊捷運菜寮站一號出口附近,見女子準備離開,一時色慾薰心,尾隨女子搭手扶梯站在她身後,隨即拿出針筒往女子臀部噴射,女子當場就發現褲子沾到精液,頓時覺得噁心,於是立刻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找到鍾男,將其逮捕,鍾男犯後認罪。
檢方認為,鍾男除了持針筒噴精外,未親吻、擁抱或觸摸女子其他部位,因此未構成性騷擾防治法,但仍依公然猥褻罪嫌將他起訴。新北地院認為,鍾男不思自重和尊重他人,在公共場合做猥褻行為,敗壞社會風氣,因此依公然猥褻罪判處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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