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商務部9日晚間公布「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經驗做法的通知」,通知稱,各地可對消費者購置新能源汽車,在充電、通行、停車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性獎勵,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鞏固新能源汽車市場增長態勢。
商務部指出,各地不會推出新的汽車限購規定,以穩定城市汽車消費。實施汽車限購的地方,應統籌群眾汽車消費需求和當地交通擁堵、污染治理等因素,通過增加號牌指標、放寬號牌申請條件、精準設置限購區域、探索擁堵區域內外車輛分類使用政策等措施,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汽車購買規定。另外,將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便利二手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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