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何建華,涉嫌受大陸統戰組織指示在台發展組織,遭依《國安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何女強調她支持兩岸統一屬言論自由,否認犯罪;但因她曾表達想出境返陸祭祀亡母,法官認為她涉犯重罪,有暫時境管必要,裁定她自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6個月。
檢調指控,何女自2017、2018年間,受叛逃大陸的學者林毅夫之妻陳雲英成立的大陸全國台灣同學會指示在台發展組織,該會副會長黃信瑜指示何聯絡「拔蔡總部」,參加蔡英文假學歷事件在立法院的陳抗活動,事後收受黃3萬元人民幣。
黃並要求何將「拔蔡總部」對蔡英文假博士學歷的新聞稿,提供給媒體人彭文正,企圖影響選舉。另何女向陸舉報某副教授為台獨人士,並蒐報議員黃捷母親在陸賣茶葉,何共收受陸方40萬多元台幣。另何女找媒體人包克明協助撰寫在台工作計畫。北檢去年起訴何、包2人,成為《國安法》修法重罰後首件起訴案件。
北院審理時,何女承認曾接觸大陸全國台灣同胞聯會、北京市台灣事務辦公室人員,亦曾帶在台陸配同赴陸旅遊及發表支持兩岸統一談話,否認違反《國安法》,辯稱只是表達她希冀兩岸統一願望,應受言論自由保護。
法官審酌《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已修正為7年以上徒刑重罪,基於趨吉避凶之人性,足認有逃亡之虞,加上全案訴訟程序仍在進行,雖何女表示出國僅是赴陸祭祀亡母,認為目前仍有境管必要,裁定自2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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