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曾煥嘉因涉嫌詐領助理費,1月遭檢方大動作搜索傳喚,檢方近日偵結,發現曾煥嘉自2016年起,陸續以蔣姓、徐姓、林姓3名人頭助理名義,向新北市議會申辦公費助理薪資,累計詐得助理補助費128萬1727元,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曾煥嘉。
曾煥嘉出生政治世家,任新北市議會第1、2、3屆市議員。檢方起訴書指,曾煥嘉私下經營水族館,水族館內的蔣姓、徐姓員工未從事曾煥嘉議員助理的工作,但曾卻在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間申報2人為公費助理,支領助理補助費40萬5227元,並分別將助理費匯至蔣姓、徐姓員工戶頭,作為養魚業務的薪資。
另外,曾煥嘉的林姓助理2013年11月間發生車禍,無法再勝任助理工作,從2016年起未再擔任助理,轉往曾煥嘉父親曾文振的建案工地打雜,但曾煥嘉卻未更動助理名冊,2016年至2017年持續佯裝聘用林姓助理,領取助理補助費,甚至在2017年間分別調薪2次,將林姓助理薪資調升至3萬5000元,期間詐領約87萬6500元 ,而曾也將助理費當作是私人勞務薪資匯至林的戶頭。
檢方表示,曾煥嘉期間詐領公費助理費用高達128萬1727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曾煥嘉,另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蔣姓、徐姓、林姓人頭助理,並請法官追徵詐領助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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