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姓男子曾為嘉義市私立嘉華高級中學課後補習課程班導師,因積欠大筆賭債,自2019年起連度侵占學生總交的課後補習費多達366萬2140元,被校方告上法院並開除,嘉義地方法院審酌賴男已返還280餘萬,且已與校方達成和解,判緩刑5年。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被告賴男自2016年起擔任嘉華中學課後補習課程班導師,業務內容包含向參與課後補習課程的學生收取課程費用並轉交校方,其收款次數為每年2次,收款期間分別為每年1至4月及5至10月,並於每年4月底、10月底前,將所收補習費項轉交給會計室。
但被告因積欠債務,意圖為自己不法所用,2019年5月至10月間,接續向參與課後補習學生,共收取178萬餘元,去年5月至9月間又向學生收取課程費187萬9435餘元,但兩次收費都未照實繳給會計室,而是用來償還個人債務,經校方提告,檢方訊後依業務侵占罪法辦。
地方法院判賴男二罪各有期徒刑10月,應執行1年3月,考量賴男與嘉華中學達成和解,並支付部分款項,再酌以告訴人即嘉華中學校長具狀請法院對被告判有附件的緩刑,最後判他5年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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