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上周才爆新建案工安意外釀兩死,未料位於前鎮區翠亨北路一處工地,今(9)日上午傳出工安意外,28歲鍾姓工人在地下4樓進行作業,疑似不慎跌倒,造成左手開放性骨折,目前意識清楚,警消獲報到場緊急將人搶救送醫,詳細事故原因有待進一步釐清。
警方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上午9時30分,位在草衙一路、翠亨北路口工地一棟興建大樓,傷者鍾男在進行水電線路配置工作,在攀爬過程中,不慎從工地地下4樓,跌倒在鋼骨架上,工地主任見狀立刻報案。
原本傳出鍾男肚子遭鋼筋刺穿,鮮血直流,但警消表示,受傷工人為骨折,並無撞到鋼筋且刺傷肚子情形,當下消防隊出動救助器材車到場救護,警方在場安全維護,意識清楚已送阮綜合醫院救醫。
高市勞工局勞檢處獲報後,隨即派員實施檢查,檢查結果發現,事故現場正進行新建大樓地下室水電工程,初判罹災勞工於地下4樓使用不符規定合梯進行水電拉線作業時,因合梯兩梯腳間未有繫材固定且未有防滑堅固梯面,造成作業勞工重心不穩墜落至地面受傷。
針對此缺失,勞檢處表示,由於事業單位未依規定使用合格合梯及未落實承攬管理,將依違反職安法規定,共裁處新台幣6萬元整。
勞工局針對本次災害呼籲營造工地使用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1、具有堅固之構造。2、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3、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4、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勞檢處將持續加強勞動監督檢查,嚴格要求業者設置安全設施,對於原事業單位未落實承攬管理責任,亦將加重處罰,確保安全衛生統合管理。為防止承包商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企業或勞工朋友若需安全衛生及防災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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