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歲劉姓老婦日前行經興隆路時,不幸遭公車左轉撞上喪生,文山二警方為深化為深化行人交通安全,加強行人優先及遵守路權觀念,近期將針對轄區內易肇事路口加強執法,針對「車不停讓人」、「行人違反路權」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其中汽機車路口未禮讓行人,最高可罰3600元。
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路口因「車不停讓人」 的行人死傷件數,近3年逐年攀升,依序為2018年659件,2019年674件,2020年更增至741件,分析行人死亡3大肇事原因,包括汽車「搶越行人穿越道」、「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行人未依號誌穿越道路」。
文山二警方指出,北市高齡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亦有逐年升高趨勢,探究原因,「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及「未依號誌或穿越道路」為主,顯示高齡行人欠缺正確路權觀念及路口風險的認知。
文山第二分局呼籲,此次加強路口安全執法,為導正用路行為,建立「路口停讓」及「以人為本」的交通文化,尤其汽機車行至路口,應遵守「慢、看、停」的步驟,即路口遇行人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也應遵守號誌規定,並走行人穿越道。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駕駛人及行人互相尊重的觀念,共同維護路口交通安全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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