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在基層漁會代表選舉前接獲情資,屏東恆春區漁會代表候選人的樁腳涉嫌現金賄選案,20日帶回游姓樁腳及選民共4人,並查扣3000元賄款,訊後游姓樁腳以10萬元交保,全案持續擴大追查。
屏東地檢署20日漁會選舉結束後,指揮屏東警方、屏東縣調查站,前往游姓樁腳的住居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拘提游姓樁腳並傳喚3名受賄選民到案釐清案情。
檢方訊畢,選民坦承受賄並繳回3000元賄款後飭回,游姓樁腳涉嫌向選區有選舉權人交付現金涉嫌違反《漁會法》,罪嫌重大諭知游以10萬元交保,並持續擴大追查偵辦。
自2月農會選舉至今,檢方已陸續查獲5起農會選舉現金賄選案件,分別有不同鄉農會選舉的候選人、樁腳及選民等涉案,目前均由各承辦檢察官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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