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昕國際強調,同時是樂富R1管理機構的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去年9月出任新光R1監察人,在查閱新光R1所有租約後,現在無正當理由又辭任,且召開受益人大會指控種種費用,又不願同函附上新昕國際的說明,造成新光R1投資人無法公平判斷,有誤導之嫌。
新光R1創始機構新光人壽發言人李超儒表示,以投資人身份來看,新光R1每年投報率超過2%,符合壽險業中長期投資需求,是能去化新台幣資金的好投資標的,若被清算下市,並非台灣市場所樂見,也請其他投資人不要光聽一面之辭。
新光R1去年9月受益人會議討論是否訂定清算下市計畫,因為要重度決議,最終差一點未能過關,但晶華管護出任信託監察人,在今年出具監察人報告書,指控新光R1在管理機構之外,還複委任新光樓管,多支付一筆管理費,且額外向關係人新壽、新光建設多租用停車位,造成新光R1多餘的支出,降低淨收益率。
新昕表示,複委任新壽樓管進行物業管理,是證券化之前就已存在,為符合證券化架構,才多增加新昕國際擔任管理機構,這在證券化掛牌時,就已獲主管機關及受託機構審視通過,並有公開揭露,且所有費率年化0.19%,在所有REIT中僅排名第三高,並未額外超收。
二若以新壽樓管負責新光R1共200多個租約的維護與管理,平均每件租約管理費38萬元,若以樂富R1發行初期約10個租約,平均每件管理費逾百萬元,何者費用高,可受諸公評。
三是台証大樓是舊大樓,車位設計過小,新型休旅及豪車停放不小,影響租戶承租意願,為維持大樓出租率,才向隔壁新壽及新光建設租車位,每月租金4~5千元,在台北市應屬合理,且經受託機構兆豐銀檢視。
四是車位空置是正常現象,15年也僅多出租金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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