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29日表示,通過對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處分案,金管會於日常監理及對該公司金融檢查時,發現南山人壽辦理保險業務有違反保險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規定情事,依保險法核處罰鍰760萬元新臺幣整及6項糾正。
金管會指出,南山人壽清查107年9月至109年6月期間,查有保單係業務員且非為保單關係人代他人繳交保險費,惟該公司對於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之作業規定、控管機制,均未對持卡人是否為保單關係人予以審核控管,不利公司檢核信用卡持卡人作業,且該公司所建立防範保險業務員持有或使用保戶網路投保或網路保險服務之帳號及密碼之內控作業顯有缺失。
清查之下,有122位業務員以自己或他人信用卡代刷保險費情事,交易筆數高達558筆,繳費金額高達7.79億元,並發生於多家分公司,非屬單一個案,情節重大。直至2020年7月始辦理疑似洗錢交易申報及重大偶發事件通報,該公司未實際瞭解保戶繳交保費之資金來源,相關洗錢防制檢核機制亦未能主動發現,顯示該公司所建立之辨識、衡量及監控洗錢交易機制欠完備,不利落實執行保戶審查作業。
金管會表示,除上述重大偶發事件通報遲延外,南山人壽共計有9項缺失,依保險法核處罰760萬元整及6項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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