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載運營建賸餘土石方的車輛,行車路線抄捷徑,開進一般住宅區的道路,影響安全與安寧,甚至處亂倒破壞環境,台中市府祭出重法,都發局30日在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提案修正《台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要求建築工程及公共工程,其中包括自辦市地重劃的賸餘土石方運送車輛,必須裝設全球定位系統GPS設備,並即時上傳軌跡資料,以科技掌握車輛行蹤,違法最高開罰10萬元巷,該修正案在法規會經藍綠議員一致同意通過,主席黃馨慧裁示將送大會審議。
都發局長黃文彬今天在法規委會提出《台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條例部分條例修正,針對載運賸餘土石方的車輛,防範原本合法土石要進到土資場,但有的卻直接載到砂石場,未進行中間的土石資源回收利用,以往難以掌握車輛行蹤,現在如果全球定位系統GPS設備,網路「全都露」。
都發局表示,載運賸餘土石方的車輛都要向市府申請行走路線,但有的卻不按申報路線行駛,現在有具體軌跡,市府內控軌跡,一旦車 跑出路線,立即可以稽查糾正。
「大型車輛不能進到住宅區的道路或其他鄉間小路」,都發局說,有的路面不適合大型車輛,如果走捷徑會影響到民宅的安全與安寧,市府修法規定要走市府核准路線。
都發局強調,運載建築工程所產出營建賸餘土石方之車輛,應裝置車輛全球定位系統(GPS)設備,並即時上傳軌跡資料,如果土流向及數量與核准內容不一致、未依報備地點運送餘土或違規棄置餘土者,處承造人、承包廠商、承運業者或收容處理場所將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清除或補辦手續。
此外,屆期仍未清除或補辦手續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得勒令停工至完成清除或補辦手續止;涉及刑事責任者,並依相關規定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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