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19日下午二時,家住臺北縣三重市(今新北市三重區)、就讀景美女中二年級的張姓女學生,進了西門町軍史文物館後,竟猶如人間蒸發,再也沒出來,原本以為是起擄人勒贖案,但警方研判張女家人的經濟狀況後,排除這個因素,不願配合調查的軍史館,剛開始還說是張女逃家,讓案情一時無法突破,警方後來想到,案發當天曾有一名穿運動服的士兵與張女的哥哥照過面,覺得可疑將他鎖定涉嫌重大,後來又在其胸前發現有抓痕,這才偵破張女是遭這名郭姓士兵先姦後殺。
案發當天,張姓女學生因為學校軍訓作業,搭乘哥哥的機車到軍史館找尋資料,並約定一小時後在原地接她回家,但時間到了卻沒看到人,眼看時間一分一秒流逝,哥哥在等不到妹妹的情況下,全家人開始緊張,遂向軍史館所在轄區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以及住家所在的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案。
警方與家人去軍史館找人,但軍史館卻以「非開放時間」為由拒絕警方進入搜索,直到21日才讓軍警方進入搜索,不過館長李明德上校,卻藉故阻擾警方進入館長室及會議室,並向張女的家人說軍史館很安全,對方一定是逃家,又說,該館白天不錄影,晚上才會錄,後來又改口說,端午節三天的假期不錄影,自此全案陷入膠著,張女家人只好在報紙發布尋人啟事。
22日一早,警方研判張女家庭的經濟狀況,排除張女遭擄人勒贖的可能性,由於張女是在軍史館失蹤,警方與家人堅持一定要看到錄影帶,軍史館竟然拿出6月19日的錄影帶欲包庇嫌犯,警方後來想到,案發當天曾有名穿運動服的士兵問張女哥哥有什麼事情?接著警方要求當日值班的郭姓士兵,全身換上運動服讓張女的哥哥指認。
更衣時,郭姓士兵遮遮掩掩,胸前又有抓痕,眼尖的警方覺得不單純,便將他鎖定為嫌疑犯,但軍方卻藉口郭男是軍人,要求由軍事檢察機關審問,拒絕警方逮捕,惟因受害人是平民,檢警依法有權偵辦,於是封鎖軍史館,由警方鑑識人員進入採證。
經過偵訊後,郭姓士兵坦承犯案,說出犯案動機與過程,供稱他看到張女瘦弱可欺,誘騙到館長室欲加以性侵,因為張女極力反抗,所以把張女勒斃後姦屍,再用4個垃圾袋將屍體包裹放在軍史館內,再去三重租車,把屍體搬進車內,然後抬到板橋五權公園前草叢棄屍。警方尋獲屍體後宣布破案,郭嫌同年8月3日遭到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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