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凶手陳伯謙,人在獄中動作頻頻,除被發現向友人狂言要出書「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賺一桶金外,還不滿法官迴避被打臉聲請釋憲被駁,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陳迄今仍否認性侵殺人,涉嫌重大,裁定第4度延押2月。

陳伯謙在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2018年5月31日高姓女子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陳被控趁機性侵並勒斃高女,將屍體藏放草堂內塑膠箱,再於6月3日深夜分屍,隔日清晨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另將乳房、下體部位製成標本收藏。

一審判陳男死刑,高院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案件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中。但相關判決指出,陳在獄中向友人狂言要出書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賺一桶金,引發議論。

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分別向陳求償659萬7561元、741萬8813元,陳伯謙與律師以審理本案的台北地院民庭法官審理,正是一審判處陳死刑的法官妻子,認為民事判決恐有偏頗之虞,聲請法官迴避遭駁回,向最高法院抗告被駁回確定。陳認為最高法院裁定違憲,聲請大法官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高院更一審認為,陳僅坦承毀損、遺棄屍體,矢口否認強制性交殺人犯行,但依據起訴證據顯示他犯罪嫌疑重大,由於陳第3次延長羈押期間即將屆滿,經開庭審理後,認為陳涉犯重罪,為確保案件順利進行,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自8月3日起第4度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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