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姓工人去年5月與何姓同事因工作起爭執,見何拿水果刀威嚇,遂先下手為強,持木棍打落何手上的水果刀後,對何一陣猛打,雇主見狀制止雙方,但3小時後雙方再發生衝突,胡男打的何男遍體麟傷,2人被制止後再回房休息,但隔天雇主卻發現何男倒在房內不省人事,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起訴胡男。
起訴指出,胡男去年5月與何男、林男等人受雇於新北市坪林區工寮內,但胡因工作細故與何發生爭執,並有宿怨。5月31日深夜11時,胡、何2人在工寮1樓爭吵,胡見何拿起水果刀,也拿起木棍,敲落何男手上的水果刀,趁何彎腰撿刀時,以木棍攻擊何男手臂、肩膀、雙腳2、30下,雇主聽聞爭吵聲,出面制止雙方,2人才作罷返回房間休息,卻各自將刀、棍帶回房內防身。
6月1日凌晨2時,胡、何2人又在工寮2樓爭吵,胡男見對方手持水果刀,返回房間拿出預先藏放在床鋪下方的木棍,對著何男一陣亂打,並用手拍擊何男頭部,致何男全身到處瘀傷,同事見狀前來制止,2人再回房休息,但何男不久即因廣泛瘀傷導致橫紋肌溶解症、肌肉軟組織出血死亡。
當天早上6時,雇主到何男房間探視,卻發現何男倒臥房內,不省人事,已無生命徵象,緊急送醫仍不治。事後何男家屬報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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