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41歲李姓男子有多項性侵前科,假釋後不知悔改,拿父母的錢成立假網拍公司,小模姊妹芬芬(化名)和芳芳(化名)應徵拍廣告卻遭迷姦,李嫌交保卻落跑,宜蘭警方去年3月前往新北圍捕,李男趁隙逃逸,逃亡期間又強暴鄰居一對母女,一審將他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二審今(17日)判決出爐,維持無期徒刑。可上訴。

李姓男子曾以多個假名為非作歹,2004年拿著父母的資金成立空頭公司,假稱招聘員工,卻將安眠藥摻入紅酒、啤酒和減肥茶等飲料,先後迷暈4名女子猥褻性侵得逞,受害人年齡最小僅18歲,李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後,2013年初假釋出獄。

回歸社會後,李男將自己打造成「科技新貴」和「青年創業家」,成立假網拍公司,用拍廣告名義接觸小模和網紅,前年7月邀請模特兒姊妹芬芬(化名)和芳芳(化名)到宜蘭拍攝廣告,卻用摻入安眠藥的飲料迷昏她們,趁機性侵得逞,遭被害人提出告訴,檢警屢傳不到,去年2月對他發布通緝。

宜蘭警方接獲報案,逮捕李男並移送地檢署偵辦,他裝出深具悔意、態度良好的假象,交保後便落跑拒絕應訊,今年2月底遭地檢署發布通緝,宜蘭警分局前往他位於新北市的住家抓人,李卻在圍捕時逃逸。

事後李男自知法網難逃,竟持槍性侵鄰居母女,用繩索把女主人和未成年女兒五花大綁,男主人返家後立刻遭李痛毆,也隨即被捆縛控制行動,李男則如皇帝般在鄰居住處閒晃,還在男主人面前輪流侵犯母女,在屋內逗留一整天才離開。

李男逃離鄰居家中後,覺得一切都是模特兒姐妹花惹的禍,打算報復,竟假冒他人身分,約出其中一人,騙到摩鐵中性侵、凌虐,直到被害人願意撤告,才放對方離去。警方在去年3月間,成功在新北市板橋區某養生會館逮捕李男,檢方聲押獲准至今。

全案經提起公訴後,一審將李男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7日宣判,高院認定李男惡性重大,還是維持無期徒刑。可上訴。

★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李允然 #小模 #性侵 #判無期徒刑 #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