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一間商店外牆本月初派遣工人從事廣告招牌作業時,未配戴安全帽冒險登高懸掛招牌,嚇壞路過民眾,拍照存證舉發,勞工局勞檢處處長郭清吉親自率員檢查,到場時雖未見違法情況,但仍依據檢舉資料,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對陳姓雇主開出可裁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高市勞工局局長周登春指出,廣告帆布、招牌懸掛或拆除等臨時性及短暫性的作業,具高職災的風險,易發生墜落、觸電、物體倒塌或者物體飛落等職業災害,呼籲雇主及勞工朋友一定要落實安全措施。
周登春表示,勞工朋友和雇主在從事廣告招牌拆掛作業時,勞工應配戴安全帶及安全帽,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也應符合一機三證規定,如施工現場會佔據道路作業,應有交通維持計畫設置以及交通管制措施,方可進行作業;呼籲業者或雇主勿輕忽勞工生命安全,若違反規定將依法嚴處。
勞動檢查處處長郭清吉表示,為督促並輔導雇主做好安全衛生設施及落實安全管理,勞檢處已開辦廣告招牌工程職業安全衛生宣導課程,邀請從事廣告作業相關業者及勞工朋友與會,透過案例、法令及安全衛生實務的解說,提升作業時的施工安全,可致電07-733695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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