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非洲豬瘟藉由廚餘入侵養豬產業,農委會公告禁止搬運廚餘至養豬場,9月1日至30日廚餘不得作為豬隻飼料或飼料添加物。為加強防範台中市養豬場不受非洲豬瘟侵擾,農業局聯合動物保護防疫處連續2天稽查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許可的養豬場,77場皆符合規範。
豬肉為國人主要肉食產品來源之一,養豬產業的穩定與豬肉產品供應息息相關。台中市副市長陳子敬30日召集農業、警政、環保、衛生、民政、新聞及勞工等單位,跨局處召開「因應非洲豬瘟緊急應變工作小組」第1次會議,共同防堵非洲豬瘟疫情蔓延至台中市。
農業局為確保台中市廚餘養豬場充分了解停止廚餘養豬政策與配合執行,今日也召集台中市養豬協會、廚餘養豬協會、毛豬產銷班及市府環保局召開「因應非洲豬瘟阻絕本市廚餘養豬精進措施工作會」,加強宣導養豬場飼養型態應符合農委會公告規範。
農業局強調,該局將偕同動保處、環保局定期追蹤列管與查核台中市養豬場,若違反公告規範,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處新台幣5萬至100萬元罰鍰,或依飼料管理法第29條,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農業局呼籲市民朋友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肉品,如有發現標示不明的肉製產品,請提高警覺,並逕向台中市動物防疫機關或防檢局各分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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