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磊表示,分割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0年12月30日,將提送110年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討論;本次預計分割標的之營業價值為2億元,由新公司按每股票面金額10元,換取每股10元之分割標價值之比率,預計發行2000萬股,予光磊公司進行受讓分割標的之對價;惟實際仍依分割計畫調整。由於本次是分割讓與100%子公司,相關營運業務皆正當運作,對股東權益不受影響。
《光電股》光磊分割系統事業群 讓與新設子公司
光磊(2340)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發言人、協理戴菁甫表示,今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系統事業群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予新設後100%持股的繼存子公司承受,新公司名稱為光磊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由新公司發行新股與光磊公司做為對價,以落實專業分工,並依效能規畫,提高公司績效,及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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