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磊表示,分割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0年12月30日,將提送110年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討論;本次預計分割標的之營業價值為2億元,由新公司按每股票面金額10元,換取每股10元之分割標價值之比率,預計發行2000萬股,予光磊公司進行受讓分割標的之對價;惟實際仍依分割計畫調整。由於本次是分割讓與100%子公司,相關營運業務皆正當運作,對股東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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