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北向168.5公里處,22日凌晨發生死亡車禍,一部自用大貨車載運肥料,疑因左後輪爆胎,撞擊外側護欄後,逆向側翻佔用外側車道,陳姓駕駛送豐原醫院急救後仍不治。
國道警察表示,22日凌晨3時23分,國道1號北向168.5公里處,一部自用大貨車載運肥料,欲由台南行駛至桃園,於行經該路段時疑因左後內、外輪爆胎,撞擊外側護欄、路燈後,逆向側翻佔用外側車道、路肩,該車車頭毀損。
53歲陳姓駕駛經救出後送部立豐原醫院急救,但仍宣告不治,經警方調查,陳男經抽血檢測無飲酒情事,正確事故原因仍待釐清。
國道第三公路警察大隊提醒用路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情事。
另外,行車途中如遇爆胎,切勿急踩剎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另車輛故障或遇緊急狀況時,應先啟亮危險警告燈,儘可能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並在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在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之護欄外或安全處所(路側如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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