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台灣掀起一陣醫療器材搶購潮,高雄林姓女子在網站和LINE群組販售6支額溫槍,遭人檢舉送辦。高雄地檢署認為她沒有藥商許可證,但所生危害非鉅,處分緩起訴1年,但應向國庫支付5萬元,參加1場法治教育。
2020年3月,新冠肺炎在世界各地爆發,國內疫情也升溫,引發民眾恐慌,防疫物資大缺貨,29歲的林女向不詳人士購入數支未取得衛福部許可的K牌、A牌額溫槍,在「re.repeat」網路和LINE群組上刊登廣告,以每支2900元的價格販售,立刻吸引買家上門。
有3名買家上門詢問且下訂,林女再指示對方匯款至指定帳戶,再寄出貨物,林女前後共賣出6支額溫槍。
由於額溫槍、血氧機等屬於醫療器材,須取得藥商許可證才能販售,林女行為已違反藥事法第84條,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
檢方偵查時,林女對犯行坦承不諱,她在網站和LINE群組販售額溫槍的公告、與網友來往溝通的對話紀錄均成為鐵證。檢方考量她2013年才因一件商標法案件遭法院判處緩刑確定,應是一時失慮且坦承犯行,所生危害非鉅,犯罪情節也屬輕微,最後偵結處分緩起訴1年,但應向國庫支付5萬元,並參加1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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