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當天,新娘與聘金一起不見,不是戲劇情節,而是真實發生!新竹男子阿文(化名)與女友小慧(化名)即將舉行婚宴,小慧要求將18萬元聘金及六禮送到她與父親入住的飯店讓她保管,結果婚宴當天,新娘與聘金一起不見,事後阿文怒告詐欺並要求小慧賠償95萬元。新竹地院判決,小慧觸犯詐欺取財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民事賠償則判她得賠阿文18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阿文與小慧2019年5月開始交往,短短幾個月就決定結婚,婚宴日期訂在9月1日。小慧向阿文表示,婚宴前一天會與父親入住新竹某大飯店,要求阿文將訂婚儀式要用的18萬元聘金及六禮等財物送到飯店,交給她保管,阿文照做。

豈料9月1日10時許,阿文前往飯店要接小慧到婚宴會場,卻發現新娘與18萬元聘金等財物一起不見,之後小慧避不見面,也拒絕歸還財物,阿文驚覺被騙婚,怒告詐欺,並提出民事賠償95萬元。

刑事方面,新竹地院依刑事詐欺取財罪,將小慧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民事賠償方面,阿文提出聘金18萬元、拍婚紗3萬8千8百元、餐廳2萬4千元、喜餅3萬元以及金飾戒指等費用,共95萬元,但法院指出,阿文未能提出花費婚紗、餐廳、喜餅、金飾等費用的證據,最後判小慧應賠償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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