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行表示,該案自客戶今年2月8日到行反映後,隨即啟動調查,並配合提供客戶於該行所有開戶文件及交易明細供其查驗。經檢視客戶開戶及設定約定轉帳帳號的文件,皆為客戶親簽無誤;帳戶交易也多是本人臨櫃或透過網路銀行所辦理的交易;於該行所有的投資理財交易,都有電話錄音並經確認為客戶本人無誤。
安泰銀行指出,且安泰銀行皆有依規定寄送對帳單給客戶,對於客戶指稱該行前理專挪用其資金期間,即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所有帳戶的交易,客戶自應有所知悉,並非至今年10月才聲稱是遭到該行前理專挪用。
安泰銀行說明,經查客戶最終資金匯出,是匯至他本人所約定的帳戶,且多數是匯至他本人開立於他行的本人同戶名帳戶。並且經了解,客戶嗣後所投資的商品,也非安泰銀行所上架銷售的產品,該行盼借助司法正常途徑,釐清相關事實。
安泰銀行強調,該行服務客戶的一貫立場不變,仍將以負責任的態度,積極協助客戶妥善處理,依法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供客戶檢視或供司法調查使用。若前行員在該行任職期間,確實涉有不法,該行也將依法究其責任,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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