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王姓男子飲用毒品咖啡包後,開車在新北市深坑區撞死23歲黃姓機車騎士,刑事部分王男被判刑7年6月定讞,黃的父母求償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男須賠償617萬6272元。可上訴。
2019年11月20日晚上8點多,王男在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某處路邊,以飲用毒品咖啡包之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開車上路,他沿深坑區北深路1段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跨越雙黃線而行駛至逆向車道。
黃姓男子騎機車行駛至該處,王男衝撞致黃人車倒地後,受有頭部鈍挫併雙下肢骨折出血之傷害,雖經送醫救治,隔天仍因神經性出血性休克而不治死亡;王男肇事後,未停留於現場報警或協助救護,棄車徒步逃離現場後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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