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日於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已經提案增訂《刑法》第315-4條,加強對色情報復的處罰,也會加強對受害者的保護,尤其是色情報復、性隱私影音的受害人,並提出下架等管制手段,希望可以讓性隱私的保護更全面完整。
高嘉瑜回應,最近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讓許多過去不喜歡我的人,仍願意給我力量挺身而出,為我發聲。也特別要感謝媒體幫忙,不斷挖掘真相、找出問題,讓社會看到林秉樞不為人知的一面。
高嘉瑜說,對不起,自己應該在第一時間就要站出來,但遲疑了,以為自己一個人能夠承擔、解決,事實上是需要大家的幫忙,而在自己後面,還有更多更弱勢、無助的人,如果自己都不能勇敢,她們怎麼有勇氣面對。
高嘉瑜指出,這幾天也有好幾位跟自己一樣被林秉樞用暴力、恐嚇、脅迫方式交往過的受害者跟我轉達,她們也在一樣的情境中,卻無能為力,她們都說還好高嘉瑜站出來了,也希望自己是林秉樞的最後一個受害者。
針對妨礙秘密等相關法令,我國《刑法》將其規範在第315條中。高嘉瑜說,針對「擔心私密影像被傳播報復」的部分,自己已經提出《刑法》修正案,新增第315-4條,對色情報復的處罰,也會進一步研議並加強對受害者的保護,尤其是色情報復、性隱私影音的受害人。
高嘉瑜表示,目前刑法規範不足,無法處罰,也沒有下架等管制手段,希望藉由自身經驗,讓從Deepfake影片到私密影像的性隱私權保護,能更完整、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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