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鄉李姓義務人開「霸王車」,自2016年至今年間積欠牌照稅、高速公路ETC費用及罰鍰等共240件,合計18萬9045元,李男申請分期繳款,但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官認為李男車輛被查封2次,藐視公權力,不准他分期繳款,李男只好1次繳清所有欠款。
李男所有的本田(HONDA)2000CC CRV休旅車,今年4月間被嘉義分署執行人員追查扣押後,李男即繳清當時移送執行的牌照稅及ETC費用罰鍰共7萬7135元。
但李男又被移送110件車輛欠繳稅費,欠繳11萬1910元,今年9月28日嘉義分署人員在嘉義市興業西路中油附近路邊停車格,再度發現李男的休旅車,二度將該車輛查封拖吊。
李男申請分期繳納,但被駁回,車子被查封1個多月後,他將所有欠繳金額全數繳清,才領回車輛。
嘉義分署表示,義務人李男自2016年起至今,長時間積欠多筆牌照稅、ETC費用及罰鍰等,經多次通知仍不理會,被嘉義分署執行人員鎖定為優先追查對象,因而遭嘉義縣財政稅務局人員以車牌辨識器2度查獲欠稅車輛,並通知嘉義分署派員到場強制拖吊扣車。
嘉義分署表示,李男多年來不斷欠繳車輛相關稅費及罰鍰達240件,強制執行前,對轄管單位的通知都不理會,視國家公權力為無物,今年4月間車輛已查封過,仍我行我素,不繳欠費。
因而嘉義分署行政執行官認為實無理由准許李男分期繳納,要求李男一次繳清所有欠繳稅費及罰鍰,否則將強制拍賣車輛抵繳,查封後1個月,李男體認到執行官執行的決心,日前已把所有欠稅款全數繳清,並直說下次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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