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警方加強維護交通安全,金城分局昨天下午放學時在校園周邊共取締3件汽、機車未停讓行人,提醒鄉親遵守相關規定,以免遭開單處罰。
金城分局表示,金城地區路口行人事故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最多,該分局10月以來加強執法,發現不少車輛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停車禮讓行人而強行通過,嚴重威脅行人安全,至今已開罰12件。
金城分局長林英煌表示,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通行者,可處罰款1200元至3600元。另行人經過路口及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時,也應避免邊走邊滑手機、講電話,遵守「停看聽」原則,以免造成自身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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