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提出假檢警詐騙常見的手法,地檢署沒有監管科。(圖/刑事局提供)
刑事局提出假檢警詐騙常見的手法,地檢署沒有監管科。(圖/刑事局提供)

刑事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11月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案件發生1013件,較去年同期942件,增加71件,財損金額6億6000萬元,較去年同期5億8000元,增加8000餘萬元,是類詐騙手法雖為傳統詐騙手法,多以白天撥打家中室內電話方式進行詐騙,常常接電話對象為無業或退休在家的年長族群,方式為恐嚇涉案話術或真假地檢署公文的辨別能力較為薄弱,受騙民眾仍層出不窮,分析被害人年齡,60歲以上占全部被害人近7成,年長族群確為是類詐騙手法高發族群,民眾應多加留意。

今年11月底,台中市1名70歲的許先生在家中接到一通自稱是「王警員」的來電,告訴許先生的證件資料遭人冒用,而且盜領健保補助3萬多元,許先生覺得奇怪,健保卡在自己身上並沒有遺失,怎會被盜用?

王警員於是假好心,告訴許先生說要幫他進入報案程序,沒想到電話轉到另一名組長的手中,劇情完全「神展開」,這位組長告知許先生他的資料不只被盜用,更涉及大型投資詐騙案件,目前已經有89名被害人報案,全案已經交由地檢署指揮偵辦。

此時電話又轉到地檢署林檢察官手上這位林檢察官以考量許先生本身可能也是被害人為由,表示可幫忙申請「暫緩執行」並且分案辦理,但要求許先生將手上的資金匯至指定的帳戶作為「保證金 」,才能幫得了他,許先生於是不疑有他,依照假檢察官的指導,以家中要裝潢為由騙過銀行行員的關懷提問,陸續匯款3次,一共匯出190萬餘元,一直到許先生還要繼續打電話到保險公司解約儲蓄險,才經保險公司人員告知應是遭到詐騙。

刑事警察局醒民眾分辨真偽的特點,首先,假檢警採用的「交保金收據」,可能仿自國庫存款收款書,惟該款文書係提供具保人繳款用,與詐騙集團佯稱提交保證金以證明自身清白毫無關連;接著,假檢警使用的「刑事傳票」,機關名稱、格式都與正版刑事傳票不同,且正版傳票上不會蓋印「抗傳即拘」,造成民眾無謂恐慌;第三,詐騙集團以「監管科」名義要求民眾交付現金監管,事實上檢察機關並無該科,且檢察機關也不會以科室名義對外行文。

刑事局表示,面對詐騙集團來勢洶洶,唯有冷靜查證,才能確保自己的財產安全,也請家中有長者的民眾能提醒長輩對陌生來電提高警覺,如有疑問,隨時都可以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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