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喝好水公投票!一名年約40歲的男子下午前往185號投開票所,疑似因不想投地方性公投喝好水公投票,於是將票攜出投開票所,遭到選務人員制止後,竟當場撕毀。該男子已被警方帶回調查,查明撕票動機。

此次公投案,除了原本4項全國性公投之外,還多出1張地方性喝好水公投票,18日已發生3起投開票所突發狀況,全與喝好水公投票有關。前兩起分別為女性民眾將票攜出以及將票撕毀投入票匭,又發生第3起事件。

一名年約40的男子下午前往185號社區投開票所,投完其他票之後,將喝好水地方公投票準備攜出場外,選務人員見狀上前制止,並要求男子歸還選票,未料男子不聽勸,衝出投開票所後將票當場撕毀,讓現場人員傻眼。

該名男子同時攜出公投票又撕毀,違反公民投票法第41條,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另依第44條,將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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