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執政下網軍亂象頻傳,監委賴鼎銘、賴振昌、王麗珍日前公布調查報告,除直指政府政策宣導,未落實標示為廣告及揭示機關名稱,預算編列未遵守專項編列規定,要求行政院督促主計總處徹底檢討,更點出近來各界關切「網軍」濫用網路資源,製造高度政治性話題,引領輿論風向問題,請行政院查處釐清資金來源。
監委賴鼎銘、賴振昌、王麗珍調查發現,預算法在2011年1月,已規定政府辦理政策宣導,應標示為廣告且揭示機關名稱,但行政機關到2020年仍未落實辦理。
監委指出,而且立法院早在2012年已決議,要求行政機關政策宣導經費,應在預算書「妥適表達」及「編列專項預算」,並需定期公布執行情形並彙送立法院,但主計總處並未訂定相關作業規範或未落實執行,導致到2020年中央行政機關仍有發生政策宣導經費編列的用途別科目不一致、未有專項列示政策宣導預算等缺失情形。
預算報告提到,預算法在今年6月9日再度修正後,雖已將適用範圍限於機關在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宣導的費用,但是政府辦理宣導業務,並非僅於上述媒體執行。基於避免外界產生政府置入性行銷的質疑,因此,行政院應督促主計總處就行政機關於四大媒體以外,辦理宣導時揭示機關名稱必要性,再加審酌。
監委調查後發現,主計總處今年雖已有增設3級會計科目等因應作為,但是現行實務上,仍有能否運用工程管理費辦理宣導的爭議,與新增會計科目尚未及於可能編列宣導相關經費2級科目的缺失。因此,行政院也應要求主計總處予以正視謀求解決之道。
而且行政機關在明年宣導經費預算的編列作業,仍然有預算書資料編列表達不一及非屬四大媒體的經費仍列於同一預算項目中等問題,因此監委認為,行政院有再督促主計總處,檢視行政機關後續改善情形的必要。
此外,針對網軍爭議,監委指出,預算法雖已將政府利用網路(社群)媒體辦理宣導業務之預算,明確納入規範中,但是社會各界關切「網軍」濫用網路資源,製造高度政治性話題,引領輿論風向,因此,請行政院應督促權責機關積極進行查處釐清資金來源,除保障民眾言論自由,也可回應政府以宣導經費運用「網軍」之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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