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舉報,不肖業者於霧峰象鼻山區,偷倒建築廢棄物,經佈線,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在山區攔下偷倒建築廢棄物的小貨車。(霧峰分局提供/黃國峰台中傳真)
民眾舉報,不肖業者於霧峰象鼻山區,偷倒建築廢棄物,經佈線,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在山區攔下偷倒建築廢棄物的小貨車。(霧峰分局提供/黃國峰台中傳真)
民眾舉報,不肖業者於霧峰象鼻山區,偷倒建築廢棄物,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逮捕2名負責傾倒的嫌犯,並帶至現場偵訊。(霧峰分局提供/黃國峰台中傳真)
民眾舉報,不肖業者於霧峰象鼻山區,偷倒建築廢棄物,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逮捕2名負責傾倒的嫌犯,並帶至現場偵訊。(霧峰分局提供/黃國峰台中傳真)

民眾舉報不肖業者於霧峰象鼻山區,偷倒建築廢棄物,中市警局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獲報後展開佈線,終於在業者再次傾倒廢棄物時,攔下一輛小貨車,當場先行告發紅燈右轉交通違規,並逮捕陳、許姓2名現行犯,警訊後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接獲民眾檢舉,有不肖業者於霧峰象鼻山區,偷倒建築廢棄物,經多日佈線,22日再次接獲線報,同車號小貨車又再度前往象鼻山偷倒廢棄物,警方立即派出員警前往,在山區與該小貨車交會而過,員警立即掉頭尾隨,逮住該車在象鼻、中正路違規紅燈右轉,立即攔下該車,當場開出交通違規單。

員警也當場告知車上年約32歲(同齡)的陳、許姓2名嫌疑犯,已掌握2人偷倒建築廢棄物的相關證據,並帶2人至傾倒建築廢棄物現場查證,2人也坦承不諱,警訊後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查扣該框式傾洩式自用小貨車。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及地主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9條規定扣留現場載運車輛。

李建興呼籲不肖業者,千萬別心存僥倖任意棄置廢棄物,除面臨重大刑責,另涉有不法利得亦將遭加重裁處。民眾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請立即撥打0800-066666、04-23280380報案專線向環保局檢舉,共同打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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