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擔任台北關稅局督導的劉炳貴,接受報關行業者招待前往有女陪侍的酒店飲宴,讓進口的5吋手機面板、高價電子零件逃漏35萬多元的關說,一審依貪汙罪將劉男判刑5年2月,二審略減刑度判刑5年1月。可上訴。
報關業者在2011年7月1日招待劉炳貴前往酒店,席間向劉表示希望護航進口手機面板且不要調稅之事,杯觥交錯間劉男答應,業者付了2萬多元的酒店費用後離開,同年7月6日業者將重達1824.12公斤之5吋手機面板分成90袋30筆報單申報。
報關行每筆只申報2千多元,透過網際網路連結至關貿系統,傳輸不實資訊予海關申報通關,劉炳貴因接受花酒招待,雖明知該批進口之5吋手機面板屬高價電子零件,竟違背職務未予取締,逕予放行,協助報關行逃漏約35萬5406元的關稅。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劉男收受之不正利益價額未逾5萬元,且違背職務上行為所造成之危害尚非重大,依貪汙罪減輕其刑後,改判刑5年1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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