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指揮刑事局今年5月偵辦1起漁船走私安非他命毒品案,意外發現雲林縣議員顏旭懋與船東的通聯紀錄,本月14日傳訊顏旭懋到案,以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但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經檢方提出抗告,屏東地方法院29日召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
顏旭懋服務處30日對此發表聲明,議員因被捲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主動於本月13日前往「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說明案情,雖遭檢方聲請羈押,但14日凌晨經台灣屏東地方法院以證據不足,裁定無保請回,足見議員的清白。
但檢方仍堅持提出抗告,遺憾29日台灣屏東地方法院作出羈押議員裁定,議員雖未有任何違法事實,仍尊重司法機關裁定。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請鄉親相信議員的清白;議員亦會努力尋求司法途徑,堅決捍衛自身的聲譽及尋求回歸鄉里服務選民的機會。
雖遭羈押影響議員親自服務鄉親機會,但於羈押期間,議員服務處團隊仍會一本初衷致力服務雲林縣鄉親,不負選民託付。議員亦會積極配合司法調查,盼能早日釐清事實,還議員清白及自由,希望大眾不要以訛傳訛,妄加揣測,徒增紛擾。
地方政壇人士表示,顏旭懋遭羈押禁見,勢必影響明年縣議員的選情,但此案仍在偵查階段,眾人只能尊重司法,不便發表評論。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