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明年7月開徵耗水費,每度3元,但為減緩對工商業衝擊,也針對三類廠商給予打折抵減,包括採用再生水或海淡水、投資節水設備者、以及有繳納水污費者,最多可折抵6成,相當打4折。同時對於沒有賺錢或虧損的艱困企業,也給予可分期或緩繳3年的寬限。

耗水費開徵,經濟部估計有科技業、傳統產業、百貨公司、大型旅館業,約1700戶成為首波繳納對象。為了鼓勵廠商節水,辦法同時對三類用水人給予折扣抵減,包括每年使用再生水及海淡水合計超過6000噸以上者,可減徵1到3成,有投資水資源開發或投資節水設備者,一半的費用得於10年內抵減。還有當年度繳納水污染防治費,也可抵扣。整體最高減徵6成,相當打4折。

不僅於此,用水大戶如連續二年本業淨利為零或負值,得申請分期繳納或緩繳,期限最長3年。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表示,這是考量有些產業受景氣與季節影響,成為艱困企業,像是造紙業可能賺1年、賠2年,為減緩經營上的壓力,所以給予分期或緩繳寬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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