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所表示,總體來看,大陸網路直播行業偷逃稅的主要手段:一是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來降低稅負,以達到偷稅避稅的目的。二是濫用核定徵收和地方稅收優惠降低稅負,以達到偷稅避稅的目的。三是通過簽訂陰陽合同、虛假合同隱藏真實收入,以達到偷稅避稅的目的。

法學所稱,網路直播行業偷逃稅的社會影響巨大,主要體現在四方面:一是嚴重侵蝕了國家財政收入。二是有損社會的公平正義。三是有損中國《憲法》和稅法等法律法規的權威。

法學所指出,強化網路直播行業稅收治理的基本路徑:

一是要進一步完善稅收立法,對網路直播行業的偷逃稅行為進行規範。

例如,中國當前《個人所得稅法》中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在內的綜合收入所得和對於經營所得、股權分紅收入徵稅時適用不同的稅率,被網路主播轉換收入性質所利用。再例如,直播帶貨、電子商務等領域相應稅收法律規範的缺失,也被利用。

二是要進一步嚴格稅收徵管,對高收入的網路主播進行重點關注。

稅務機關可以透過對網路主播銀行帳戶和轉帳記錄查驗的方式掌握網路主播的真實收入,盯緊高收入網路主播,並不斷加強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密切合作,真正實現稅收徵管的嚴格化。

三是要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提高網路直播行業偷逃稅的違法成本。

提高當事人的違法成本,有效遏制當事人的違法意圖,對打擊偷逃稅行為具有立竿見影的效果。當然,在處罰中應當嚴格區分偷稅、逃稅與合理避稅的界限。充分利用稅收規則合理避稅是合法的,但是惡意偷逃稅則是非法的,在合法與非法的認定方面要公正合理。

四是要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提高網路主播的依法納稅意識。

法治宣傳中,應當結合已經查處的典型案例並告知違法的嚴重後果,從而在網路直播行業形成有效的宣傳。同時,還應當不斷增強網路主播的依法納稅意識,促使網路主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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