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最高院同時裁定,藥華藥與AOP的授權及製造合約仍為有效,藥華藥在歐洲仍與AOP維持合作關係。公司攻下美國市場後,歐洲市場仍出貨無虞,將可維持穩定收益。

受惠官司勝訴,法人預期藥華16日股價應可望拉出慶祝行情。

此裁定為藥華藥與AOP自2018年4月開始,國際仲裁案纏訟近4年的最終局判決,期間藥華藥歷經2020年10月21日ICC仲裁判斷認定應支付AOP相關賠償及利息,到向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提撤仲案在2021年3月25日遭駁回,在兩次挫敗後,終在上訴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獲得戲劇化的逆轉勝。

熟悉國際商務訟訴案的法律專家指出,通常最高法院都針對程序做審查,如有不同見解則以發回高院重審的比例最高,此次藥華藥撤仲案,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罕見作出自為判決,廢棄高院判決,不啻為打進國際盃的台灣企業未來在國際商業糾紛給予更大的信心據理力爭。

藥華藥在最新的仲裁案進度重訊中表示,原ICC仲裁判斷認定應支付相關賠償及利息,業經德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確認為不存在,對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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