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打傷前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的工運人士李明彥,去年5月不滿北市政府未處理他的申訴案,在北市政府大廳,幹譙消費者服務中心徐姓主任「你是什麼咖小」,甚至因徐男報警提告,憤而對徐男揮拳,打傷徐男頭部。台北地檢署3日依傷害、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罪起訴李男,並以李為累犯,請求法官裁量是否加重其刑。
檢方調查,李明彥為勞工權益,多次向北市府陳情,但抗議舉動日益激烈,李曾在前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臉書留言揚言殺害台北市長柯文哲被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定讞。李在2019年6月執行完畢。
去年5月21日下午,李不滿他先前的申訴案未受妥適處理,在北市政府大廳民眾服務處,與到理處理的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徐姓主任發生爭執,李當場幹譙徐男「你是什麼咖小」。
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員警獲報到場處理時,徐男向員警表示要對李提告公然侮辱,李情緒激動,憤而對徐男揮拳,造成徐男左側頭部挫傷。
檢方調查,李明彥除被判刑2月定讞外,另於2018年闖入台北市勞動局長辦公室,用鋼筋打傷當時局長、現任立委賴香伶,高院判李拘役58天,但李在高院宣判日前1天,又因到北市府陳情未果,憤而用酒瓶砸牆壁,被依社維法裁罰2000元。
由於李在5年內犯罪,屬於累犯,檢方請法官依大法官解釋裁量是否依《刑法》規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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