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男子2021年某日深夜尾隨一名辣妹返回北市信義區住處,待辣妹進入住處公寓大門,竟當街在一樓大門外「露鳥」加「打手槍」,嚇得辣妹報警將他逮捕。台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處陳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但考量他沒有前科,法官網開一面,予以緩刑兩年,條件是陳男必須在緩刑期間每三個月至少看一次心理醫生。

據被害女子指述,陳男(29歲)是在2021年7月14日晚間11時17分許,撞見自己深夜一人獨自返家,於是尾隨在後。待被害人連忙躲進住處公寓大門,沿著樓梯快步向上行經1、2樓樓梯間時,一回頭竟透過樓梯間窗戶發現,陳男居然在大門外的巷道當街脫下外褲和內褲,開始打起手槍自慰,不斷以手套弄自己的生殖器,嚇得被害人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巷道監視器,發現陳男不只一路尾隨被害人,甚至在對方在被害人進入住處後,依然在大門外的巷道徘徊,站立在被害人所住公寓對面。陳男落網後坦承當街露鳥自慰,並表示願意進行認罪協商。

法官查出,陳男從無前科,經此偵審程序及判刑後,應足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同時法官也考量其身心狀況,認為陳男有接受專業精神科醫師治療,藉以控制自身病情的必要,杜絕此類犯行再度發生,因此諭知陳男可緩刑兩年,但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在執行檢察官的監督下,每三個月至少看一次醫生,若他不肯乖乖就醫,將撤銷其緩刑宣告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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